剛剛翻了同人本
因為太無聊在發呆
只好把新買的本拿出來再看一篇
人果然不能睡太晚啊
現在完全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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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著月子,棒球少年如此說著。)
今敏監督備受矚目的第一部TV動畫作品!
京武藏野發生的道路魔事件。由於受害人月子的供詞太過於模糊,週遭的人都懷疑是她自導自演。但是當第二名受害者出現後,整個事態就不一樣了。原本認為應該不存在的犯人卻真有其人,被稱為"少年球棒"的是拿著球棒穿著金色滑輪鞋的少年,不斷的向捲入事件的人們一個個襲來,少年球棒到底是何方神聖呢?
今敏 ( 導演 ):新一代的日本動畫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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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
好久沒這麼萌了!!!
威迪(貝帝)陛下您好棒
我的金髮控又開始燃燒了(羞)
吃個宵夜還能讓我拿起電話和人聊腐話題,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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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64&t=491752
朋友丟來才發現有人遇到這樣的問題
這表示搬家是正確的!!!?
雖說原作者已標明歡迎轉載
但要轉載的人還是去回報一下比較好
大該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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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天空跟Flickr都有>有侵權條款的相簿空間總整理!歡迎轉載。
本文歡迎轉載!讓越多人知道這種奇怪的規定越好!
有鑑於" !!!我拍的照片被雅虎購物中心盜用了!!!"這篇文章
小弟特別去網路上查詢各大相簿及部落格的使用條款
發現國內人氣最高的相簿幾乎都有這個"侵權條款"
要是你被侵權,雖然說要告當然是OK
但是曠日費時又耗力,對方拿律師團出來跟你玩,拖延時間
那不如一開始大家就不要有這個被它侵權的機會,省的自己受氣
不過到目前為止也沒有服務供應商做出很明顯侵權的舉動就是了,但是為什麼要有這種條款呢。
以下提供小弟找到的資料(持續整理中):
無名與YAHOO:有侵權條款。可任意利用並授權第三者
http://tw.info.yahoo.com/legal/utos.html
18. 您對Yahoo!奇摩之授權
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Yahoo!奇摩時,視為您已允許 Yahoo!奇摩可以基於公益或私益之目的,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您對此絕無異議。您並應保證Yahoo!奇摩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Yahoo!奇摩負損害賠償責任。
按這裡檢視圖片
天空部落:有侵權條款。可任意利用並授權第三者
http://help.yam.com/policy/duty.html
您對yam天空的授權
當您使用yam天空所提供的服務時,將任何資料上載、傳送或輸入yam天空,視為您已授權本公司在yam天空網站上重製、公開播送、修改、編緝或以其他方法利用這些資料,並可再授權第三人利用。
按這裡檢視圖片
Flickr:有侵權條款。供Yahoo集團行使除所有權外一切的權利
http://info.yahoo.com/legal/us/yahoo/utos/utos-173.html
Yahoo! does not claim ownership of Content you submit or make available for inclusion on the Service. However, with respect to Content you submit or make available for inclusion on publicly accessible areas of the Service, you grant Yahoo! the following worldwide, royalty-free and non-exclusive license(s), as applicable:
2.With respect to photos, graphics, audio or video you submit or make available for inclusion on publicly accessible areas of the Service other than Yahoo! Groups, the license to use, distribute, reproduce, modify, adapt, publicly perform and publicly display such Content on the Service solely for the purpose for which such Content was submitted or made available.
------------------------------分隔線------------------------------
MSN Spaces:沒有侵權條款。僅供服務相關使用。
http://help.live.com/help.aspx?project=tou&mkt=zh-tw
8. 您的資料
您可以提交資料以使用服務。除了我們授權給您的資料外,我們不會對您張貼的資料,或提供給我們的服務相關資料 (稱為「提供資料」),宣稱其所有權。不過,藉由張貼或提供資料,即代表您免費授予我們下列事項的使用權限:
1.與服務相關的使用、複製、分配、顯示、發行和修改您的提供資料;
2.在您提交時發佈您的名字;
3.以及將這些權限授與他人。
本條規定僅適用於法律許可的內容,並且僅適用於使用和發行法律許可內容不會觸犯法律之情況。我們不會針對您的提供資料付款。我們可能拒絕發行,並且可隨時從服務移除提供資料。對於您每筆提供資料,您必須具備所有必要權利來授與本條規定的權限。
Google Picasa:沒有侵權條款。僅供GOOGLE自己廣告利用
https://www.google.com/accounts/TOS?hl=zh-TW
11.1 台端就 台端於服務上或透過服務提交、張貼或展示之內容享有已持有之著作權及其他任何權利。台端透過提交、張貼或展示內容, 即授予予Google一永久、不得撤銷、全球使用、免費及非排他性之權利,以複製、改編、修改、翻譯、發佈、公開演出、公開展示及散佈 台端於服務上或透過服務提交、張貼或展示之任何內容。此項授權僅以俾Google展示、散佈及宣傳服務為目的,並得就某些服務按服務附加條款撤銷上開授權。
PChome:沒有侵權條款。上傳的物件權利為原作者擁有
http://member.pchome.com.tw/law.html
PIXNET:沒有侵權條款。上傳的物件權利為原作者擁有
http://www.pixnet.net/regulation
Xuite相簿:沒有侵權條款。
http://www.xuite.net/policy/ter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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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來介紹一下
我家的兔子成員有:(照片請至熒與刃月家觀賞)
兔爸       牛奶
兔媽       小V
兔仔子  阿綱(母)與白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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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當道,同人誌果然不可少(笑)
Angelica的書,不管看幾次都會讓人感到「惡趣」無窮!!

事實上也不過是女裝化綱吉的惡搞本
但一貼上形象全無的六道
與綱吉公主(?)忠誠的左右護法
整部作品裡暗藏的大量恩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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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雀....快變京劇臉啦!!!!
這張真的讓我笑很久,也萌很久
雖然我是因為阿綱很可愛才抓的
但丟在桌面看久了
還是會發現不對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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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http://www.zhuxian.com/ind_ziliao.htm

好吧...
我想華人的網路小說也算是盛行到一種高峰
只是這種高峰之下的延伸物
還蠻出乎意料之外的
或許該說比意料中的還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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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哀傷...我的電腦準我寫BL,卻不準我寫雪名殘ORZ
(↑剛遭到電腦以自行斷電關機攻擊....我還以為是停電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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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
魔幻精靈三的某遊戲討論板上
曾出現這樣的一段話:「雪名殘是癈材」(←把整段話刪刪減減後的結論)
雪名殘是癈材?雪名殘是癈材??你在說什麼啊!!!?
她非常非常好用啊!!!!
只是你不會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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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我真是白痴...
居然還連過去看orz
早知就不要看了
然後就可以安心的裝死...(被巴)
是說今天好熱啊...
連吹電風都會流汗.........
以上是癈言
現在問卷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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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咳~~你沒聽錯,我發神經了,我要徵創三團!!!
雖然是2000年的舊作
但這一、二年看了不少對岸創三團cos照的我
還是想試著徵看看(笑)
作名品稱:
創世紀戰 三之一與三之二
時間:
明年台大八月場第一天
條件:
只要你對這部作品有愛,歡迎加入!!!
原則上,還是希望角色不重覆,但考慮到台灣的創三迷,似乎很少,所以以不撞版為徵人前題。當然啦,如果您以前出過了,衣服道具也都還在的話例外, 總不好叫您重做吧...(汗)
目前已確定名單:
(以下為三之二版的人物)
貝拉莫德:刃月
藍:熒
克里斯汀昂:綠風
喬安(裘安):阿楠
--------------名單到此為止(淚)------------------
其它還有很多角色,有興趣的人歡迎加入!!
為了確保您真的對這部作品有愛
所以和友達討論之後,決定不公佈相關圖像與資料
畢竟,這個團主要還是想招集對它有愛的朋友一起來玩
也算是一解長久以外,我們對這部作品的愛
(雖然我們當中,已經有人出過了,可是我們還是想徵一團大團的啊~~~)
有興趣的人,請至『 http://blog.yam.com/msg/todieoff
留下您的聯絡資料與要出的角色、版本,以做好統計與聯絡之用。
再次非常感謝您看到這裡
我知道這樣徵團的可行性似乎不太高
但我實在不想再看到角色拿錯武器的冏場面
因此,喜歡創三的您,我們十分歡迎您加入我們///≧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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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起因於"田中芳樹"四個字
身為老師的書迷,看到他的名子出現在這本書的封面上
以推薦人(?)的方式,為這本書背書
實在很難按下被勾起來的好奇心
然而,在實際看過之後,這本書確實有它的可取之處
對推理、SP有興趣者,可以考慮將它點入書單來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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